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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品酒师(啤酒)项目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4.5万人次”。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评价机构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

品酒师(啤酒):四级、三级

以上项目由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由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调整等情况,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年满18周岁且符合品酒师(啤酒)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执行,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团体申报。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经所在社会培训机构、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办理团体申报。

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可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受理点(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9317号楼106室)办理个人报名。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三)时间安排

2024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时间安排表(法定节假日除外)见下表。

开考月份

受理认定申报及

缴费日期

准考证下载日期

考试日期

4

发布日起-410

另行通知

4月双休日

5

411-510

另行通知

5月双休日

6

511-610

另行通知

6月双休日

9

611-910

另行通知

9月双休日

10

911-1010

另行通知

10月双休日

11

1011-1110

另行通知

11月双休日

12

1111-1210

另行通知

12月双休日

注:考试日期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考证项目

等级

开考条件

时间

品酒师(啤酒)

四级、三级
 
 

满足25

除节假日的双休日(团体申报可视情况调整为工作日)

不满25

每年6月、12月最后一个双休日

注: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原则上安排在同一天内考核。

(四)申报缴费

参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等级认定“考核费”(含考核场地设备设施能源费)。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品酒师(啤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缴费表

职业工种

等级

考核费

场地

能源费


总费用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1

品酒师(啤酒)

四级

470

100

370

130


2

三级

510

100

410

150


注:补考和正考费用一致,补考按照模块收费

(五)打印准考证

团体申报的考生,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认定考核费”缴费手续后,由团体申报单位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网址https://jpzx.shnhvtc.edu.cn/index.htm下载准考证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分发给考生。

个人申报的考生,通过资质审核和缴费后,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自行登陆https://jpzx.shnhvtc.edu.cn/index.htm下载准考证信息并打印。

三、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相关成绩和证书信息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四、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参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部分科目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四级、三级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认定。

(二)如参评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新职业技能等级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三)补考有效期内考核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四)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五、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

成绩合格的参评人员由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核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团体申报的参评人员由申报机构统一领取证书。

个人申报的参评人员证书由本人到业务受理地址领取。

六、关于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一)业务受理地址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受理点(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9317号楼106室)

(二)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1-31236121

(四)业务监督电话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监督电话:021-31236121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电话:400-820-9278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五)业务查询网址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网址:

http://biaozhun.osta.org.cn/

2.上网文件及考核指导手册查询网址:

https://jpzx.shnhvtc.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栏)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参评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具体参照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二)若遇法定假期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认定日期、时间等有关安排由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调整并通知。

(三)社评组织及评价职业(工种)等相关内容将根据本市备案及运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另附)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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